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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朝

小说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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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3/11/28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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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简介:寻依依看了一本耽美小说,哪知一看完竟然穿书了!穿书不可怕,可怕的是还穿成了一个受。她秉着专业的精神,扮演好一个受。可想而知,她失败了。失败就算了,还莫名其妙嫁..

内容摘要:这耽美小说故事是这样的。吴憾是仙门世家着名的公子哥,一身蓝sè长袍,飘飘如仙,额上戴着的额带镶着红sè珠宝妖艳,使人着迷。他是世人眼中的能者,被寄予最年轻飞升成仙的厚望,可他却是个断袖,对杨门街长亭下的小白gǒu一见钟情。小白gǒu名叫秦子亦,商贾家的儿子,天生仙根卓绝,年yòu便被送上明定谷修仙,吴憾瞒着喜欢秦子亦的心,与他共闯江湖,而儿子的心思却被家中老爹所发觉不能容忍,私底下与魔族签订契约,以一千株九重紫斑花作为jiāohuàn,除了让秦子亦死去,还下了绝情咒,要吴憾不会再爱上任何人。秦子亦死后,吴憾消极了很久,在外歷练多年,成为一代宗师,却迟迟不肯飞升。后来寻的上古祕术混沌之法,塑造人型,还用引魂灯把在阴间等投胎的秦子亦叫上来。秦子亦復活后,二人携手打败大魔王,破解吴憾的咒术,可最后吴憾的父亲为了家族名誉以及传承,弄得秦子亦魂飞魄散,最后,攻受皆死。be的结局,让寻依依无法接受。「我家cp必须给我婚!」//故事很简短,所以以上可能感觉有些不合理的地方,这是正常的(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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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洇£沩√ni
烽火,我想对你说。你成功了。
你成功的赚取了妖孽们的眼泪。
是的,昨晚我哭了,很多人都哭了。
但我只想说,看了二狗,哭泣。不丢人。丢掉的只有心中那份一直保留的美好的梦想。
你为我们建立了一个梦,一个关于蒹葭与浮生的梦,然后又残忍的亲手把它打碎了。
我该爱你,还是恨你?
想懂你
作者很有功力,小到山里下套,大到公司上市,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很不错,十年后再看还是很振奋人心,
Dragon
主人翁的出场不一样,能在大环境下混出一片天地,不容易。出门靠朋友,在外要坚强一点。继续期待后续精彩片段。
Captain_?E
非常好看好看非常好看好看非常好看好看非常好看好看非常好看好看非常好看好看非常好看好看非常好看好看非常好看好看非常好看好看非常好看好看非常好看好看
爱缺式积木
好看,有内涵 。
惜音〜
看两遍再说吧,怎么才能凑够50个字,心好慌啊。我应该怎么做?这样做对吗?还没有够啊,哎,好饭。一天天的在干嘛呢?
诸侯的书我全部都看过,这部小说的内容其实总结起来很简单,就是一个普通农民少年陈二狗的逆袭与成功之路。从农村走出来的陈二狗是被人看不起的,为了生存,他必须一步步挣扎,一步步算计,更要敢于流汗流血但绝不流泪。虽然生活有着重重的阻力,但是陈二狗最终走向了成功。可能小说中的故事有些地方是有些夸张,但是还是比较写实贴近生活。如此的一部小说十分励志,却又让笔者这样的普通人明白了很多生活的道理,所以说这部小说也给了我很多最真实的感动。
小明
那一束狗尾尾巴,生动吗?期待(๑˙ー˙๑)我想看一定不会失望吧!油加油啊啊还要写些什么呢?反正想看期待你的更新速度干就完了。
丶寻我所梦
本来是来看书评的,一看发现再也打不出“书评比书好看”的浑水句了
想想之前每天就在这翻书评看反而不看小说了 ,可惜经典一去不复返了 真荒凉
有多少回忆无处安放 ′
每次看到小妖总是很难受,或许二狗真的爱小妖。也许只是爱过罢了。这件事二狗错了。或许那个时候,人们总有一些身不由己吧。
嬉皮笑脸😜
一个农村刁民的逆天人生。前一步,英雄,退一步,奸雄,于是,陈二狗貌似很荒诞地前前后后进进退退,像个应该挨千刀的妖孽。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妖孽人生,处处是传奇。
章宝如
本书内容好,我很喜欢。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认真学习,质量发展的地方好,为人民服务,是每个年轻人学习学习的榜样,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好的很,非常好。
什么什么
年少时的一本好书,很棒,年少时的一本好书,很棒年少时的一本好书,很棒,年少时的一本好书,很棒年少时的一本好书,很棒,年少时的一本好书,很棒
马小七
值得看的一快看快看,,写的非常好,内柔很紧凑。怎么还不到50个字。。。尤其ing推荐的一本书,大家都喜欢否
╰ζ不懂!
特别特别好特别特别好特别特别好特别特别好特别特别
特别特别好特别特别好特别特别好特别特别好!!!!!!!!!!!!!
修改昵称
只是单纯地混个脸熟啊啊啊啊! 疯狂水字数! 我水啊水 这个字数就是水不完 万恶的五十字 为啥你还不完 正文来了:书中对于主角的性格刻画比较有趣 总管的书好像没有啥反派 都只是立场上的差别 配角也不是那种低能儿 都是有着自己灵魂的 但对于感情线这部分的描写就没有那么细致 有点清淡如水的感觉 有点在字里行间让读者自己起揣摩的意思 还有就是结局算是烂尾了吧! 也可能作者认为这样的结局就是他想要的吧!人生总有遗憾,难得圆满。
一贫如洗王道长
陈二狗,大名陈浮生,非是浮生若梦,而是“看破浮生过半,心情半佛半神仙”的浮生。一个来自东北农村山旮旯里的小男人,闯上海,下南京,被生活逼的象一条疯狗一样疯狂的往上爬,还愣是越活越滋润,该抓住的都抓住了。陈浮生,从一只小小的山跳,一步步往上爬,不疯魔不成活,这只小山跳愣是成了一只山大王。
  “二狗”,不可矢否,这是怎样俗气老套的一个名字。可是何又为狗?莫过疯癫、撕咬,以及那至死不休的挣扎。
  支撑着他的,或许是那一杆老旱烟枪,或许是那个无名坟堆下疯癫的老人,或许是那个偏心疼了他二十来年的女人,更者,或许,这本就是一个妖孽该执有的怨念。
  退居三舍,他可以,他求的不过是他那一亩三分地;点头哈腰,他可以,他想的不过是给自己留的那一分尊严,被逼的三分胁迫,和那紧握的六分隐忍;以牙还牙,他敢做,仅仅因为这不过是一条疯狗最原始的自保。
  一盏茶,涩不过那蹒跚路;一壶酒,烧不透那浮生苦;一声京腔,遮不住那怅惘凄凉。这是怎样一个男人啊?
  印象之至深,让我如此颤抖的,莫过是那一句“我心中有猛虎,细嗅蔷薇。”是的,憧憬向往,他有!心思手段,他有;王八之气,他也不失。可是,他更清楚的是自己还不曾有哪怕一点微薄的资本。所以,他继续选择蛰一般的潜伏,不贪图哪怕一点免费的汤羹;他持续着做那虫一般的蠕动,不敢奢望那一步青云的快感。
  他是一条疯狗,即使还没有摆脱掉束缚他的那一根缰绳那一个枷锁,也许他可以下跪,却只会依旧不停挣脱;他是一个刁民,所以他依旧保留着穷山恶水里的那一分野性,他可以低头却绝不会服输!
  宁招癫人,莫惹疯狗。
  依稀记得他那毫不犹豫的一跪,他那喃喃那一句:“爷爷,浮生给您丢脸了。”他那寥寥十一笔的“放下”,看似如此软弱的屈服,却是让敌人束手无了策,谁又敢说陈家膝下无黄金?!至少陈二狗对得起那所谓“跪下的尊严”!
  浮生若问已沧桑
  长白山脚下梦想被遗忘被放逐然而又被追求,喧嚣霓虹中人心被打磨成坚忍然后远望沧桑。也许仍旧只是成长。多少人心多少争夺,我们赋予他孩子一般的清纯眼神。是为了几壶淡酒到那个老人坟头求一声心安,是为了长白山亘古无言的等待与默默无言的倾诉,心血里突然爆发的力量被称作野心或是梦想,又或者仅仅是为了一个身影,那个身影轻笑道,“刁民”。
  二狗是个坚忍的孩子,他踏出了一步步选择着向前。而蒹葭或许我们可以称她一声任性,她或许只是过于独立了。过于独立的孩子需要时间来适应一些改变,或许那句“一辈子”是心底的承诺,但它在某一刻带来了震颤,是两颗心的心动。心动只要一瞬,而一瞬代表永恒。
  白云苍狗是什么?是沧海桑田的变化,是“一杯春露冷如冰”的落差,然而它意指浮生。是长久的生命不过短暂,是太多的浮华不过过眼烟云。于是唯存自己对自己的坚守。
  二狗还在前行着,不能说是野心然而有着蠢蠢欲动的雄心。是“我有迷魂招不得,雄鸡一声天下白”的心绪,是理想的交织与希望站到一个位置与一个人平等对话的希望。而我们也注视着他的前行。
曹蒹葭,蒹葭苍苍,在水一方。曹蒹葭的一生,是一个女人从生到死的综合演绎。有喜怒,有哀乐,有寂寞,有幸福。大结局的最后:“曹蒹葭,蒹葭,不就是狗尾巴草吗?”。
  当然不能忘记富贵了。大个子。那些看上去有些傻里傻气的微笑,又或者眼里偶尔流露出的清冷光芒。“搏击四方”。愿景里的真诚或是那些伪劣的愚钝,梦非梦的彼此博弈又是谁能胜出?我们期盼他的身影,还有做哥哥的温暖笑容。
  《二狗》现世以来,脑中便长久的浮现着这样一个画面:一个衣着不够光鲜,甚至是褴褛,留着平头的山野小民,左手握着那杆老旱烟枪,右手擎着那自制粗糙却金玉其内的利矛,身旁蹲着世代便为守山犬的黑豺,面带邪笑,全身散发着一股极其强烈的妖孽光芒,然而在这光芒之上,飘着一行金色耀眼的狂草:
  我是一个刁民,生长在穷山恶水的农村!
  字迹后边的署名赫然是:
  陈二狗!
①个亾,继续
lz是高中时候看的总管的这本书,当时看完神墓,诛仙,看的第三本就是二狗了。老实说,烽火的书写的真的好看,起码我是觉得好看。文笔,情节,还有细节伏笔等等,刻画的人物形象入木三分,经常看着看着就觉得陷进书里了,跟着书里的人或喜或悲,或凄凉,或得意,嬉笑怒骂,都有其味。有的人是烽火的书装逼,其实是有点,但是作为读者虽然觉得这本书背景设置装逼,却不会厌恶,一点也不。再有就是很多看完的人说这本书烂尾了。其实lz觉得没有烂尾,蒹葭的死是很早就有伏笔的,从蒹葭告诉二狗说不是所有人都能活到老太爷的岁数时,作者就已经在铺垫了。到最后二狗的坎坷到头事业步入正轨时,一切看起来都很美好,苦尽甘来了,蒹葭的离去恍如当头棒喝,二狗接受不了,我们这些读者也觉得不能接受,我当时读着读着就流泪了(不丢人地说,情不自禁就哭了),但是那确实是一个完美的结局了。看似蒹葭过世后二狗的故事还有很多,包括会不会再婚啊,孩子怎么养怎样教啊,事业会发展成什么样,而二狗又会达到怎样的高度等等。但转念想想,蒹葭不在了,二狗的奋斗还有意义吗?之后的还有必要写吗?于是戛然而止,留下一片唏嘘(lz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我看别的书代入感总会有的,但是看烽火戏诸侯的书完全没有代入感,是任何一本都没有代入感,可能是我的个人原因吧,我也不知道有没有人和我感觉一样。
路人甲
之前一直在看写实小说,然后听说烽火的这本书不错,就来看看。结果这也太YY了吧,除了猪脚其他男人完全一无是处啊,就算一开始写猪脚以外的男人怎么怎么厉害,结果到最后还是用来衬托猪脚更牛逼的,别的男人再怎么牛逼,再怎么花心思花精力追多久,女人看都不看一眼,直接就喜欢结了婚的男主了。这真是,完全没道理的牛逼啊。看着看着就感觉,啊,反正之后猪脚又要反杀了。完美没什么悬念。